第二篇:老崔
崔佛-菲利普,不知是天生还是儿时被父亲虐待过多的原因,老崔从小就显露出了暴力型人格,随着年龄的增长,还伴随着精神状态不稳定,喜怒无常,怒点和笑点都和一般人有偏差等问题(我感觉源头是自卑)。不过老天还不算太瞎,赋予了崔佛优秀的飞行能力,并且恰好他在广袤的荒野开小飞机时发现了这一点,为了不浪费这点天赋,崔佛参加了空军,心想可以靠这个技能谋生,而且他是个天生的战士,对于暴力的向往使他可以无所畏惧,也许,遇上战争,他真的可以满足地冲锋,杀人,然后满足地死去。可惜童年阴影造成的精神状态问题毁掉了崔佛的前途,在预备役即将结束之前,他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惹出了一些事情,导致被开除。崔佛对这段经历总是一笔带过,从不细说。猜想可能是军中的霸凌现象所致,新兵总是要受到各种刁难,对于崔佛,甚至可能是遇上了上级某基对他的凌辱,于是崔佛崩溃了,以他的性格,这种奇耻大辱必将血债血偿。不过自己被人爆过菊这种事,不再提起也符合崔佛的个性。
离开了军队的崔佛失去了人生的目标,那个如魔鬼一样的父亲也许早就死去,母亲也不知所踪。崔佛骨子里一直是孩子气的,并有强烈的恋母情结,不过母亲留给他的印象也并不温暖,不过是谩骂、羞辱和忽视。这个时候,崔佛的另一个性格特点给了他新的追求:当机立断和敢想敢为。于是他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挣钱门道:各种犯罪。崔佛天生就是个活在混乱中的人,越是骚乱,越是血肉横飞,他就越兴奋,也许他自己早就知道自己的归宿就是绝不死在床上。
在一般人看来,崔佛是绝对不要惹上的人,喜怒无常,性格乖张,前一分钟还谈笑风生,后一分钟可能就一枪把你崩了。这一点,LOST机车族的老大约翰尼就深有体会,明明是自己的女人被崔佛搞了(当然是为了换毒品,这个女人真心是把约翰尼毁了,GTA4的DLC里,约翰尼就没少为她擦屁股),前来兴师问罪也不忘了崔佛的疯子属性,本想求个道歉,找个台阶也就罢了,却还是被崔佛前一秒钟还真诚地拥抱后,冷不丁推倒,被踩碎了脑壳。崔佛明显是个做了再想的人,控制不住怒火把人家大哥杀了,索性趁人家帮派来寻仇之前把整个帮派灭了吧!说干就干,带了俩只有看热闹属性的小弟就单枪匹马冲到人家总部杀了个片甲不留,人杀了还不够,临走还把人家的地盘全给炸了。
后来想做毒品生意,发现有另外一个家族——欧尼尔兄弟(这帮兄弟还真是人多啊。。)把客户抢走了,还是如法炮制,一个人过去,一整个个家族帮派,杀个干净,顺便还烧人家房子,永除后患。这就是疯子崔佛,一个彻底的疯子,只活在杀戮世界的疯子。
可是这样一个混蛋,为什么那两个小弟还跟随他呢?虽然剧情里崔佛的小弟们确实正好都是性格比较软的类型,依然不得不说崔佛的另一个特点:仗义。凡是被崔佛认为是朋友的人,他绝对是有求必应,两肋插刀,说是“敢动我的朋友,我就杀你全家”放在他身上,就完全是事实。崔佛感觉不到自己的暴虐秉性会对自己朋友有什么影响,他也从来不考虑这些,这方面,他像个小屁孩一样天真,在他的脑子里,只要是他认为的朋友,那么朋友对他就也一定是一样的仗义。这个等式应该是永远成立的。“我的小弟,我可以打,我可以骂(不小心打死了我真心后悔到哭 = =),但是他们是我罩的,别人过来碰一下试试?”
相比而言,对待他在洛圣都借住的那对儿男女(佛洛依德和那个女的叫啥来着),他都没有在最后女主人的崩溃失态中控制住自己,杀了她们俩。这件事,崔佛是懊悔的,也许就和他在军队中的遭遇一样,作为崔佛-菲利普的一项耻辱不会再提,但是在崔佛眼里,这对男女对自己有恩(虽说是他强行住下来的),但是,在他心里还远达不到“我的朋友”这个级别。同时,富兰克林是达到这个级别的,从一开始,崔佛就对富兰克林印象不错,但是小富有一次笑话他摔了狗吃屎,他立马就翻了脸,让小富自讨没趣了一把可以看出,”朋友必须和我想的一样对我也是无比仗义“的思维基础,是自卑。
所以,基于崔疯子的“我不负人,人也决不负我”的信条可以看出,他是有底线的,那就是背叛,而触碰到了这条底线的人,就是老麦。
北杨克顿事件之后的十年里,崔佛无时无刻不再为自己的逃跑而懊悔,他真心感激为了他而被击毙的好兄弟麦克-汤力,还有为了他蹲了监狱的另一个兄弟,十年里他每年都会去为麦克扫墓,像麦克忏悔。他懊悔那个时候只有他逃出了包围圈,却害了自己的兄弟。整整十年,这十年里,也许他一直想的是“好兄弟你在地狱等着我,等老子在这边折腾够了就去那边找你接着折腾”之类的。这十年里,再也没有人和他一起抢劫,年轻时候喊出的“要搞一票大的”的豪言壮语只是昨日黄花。这十年里,只有我老崔,在北边的乡下疯疯狂狂地活着。
直到后来,他发现麦克汤力变成了麦克迪圣塔,发现自己被骗了十年,发现自己的懊恼、眼泪都不过是一场骗局的结果,他才是那个被耍了的人,老麦终于触碰到了他的底线。在墓地,两个人枪对着枪,这个时候真是僵局,双方都有足够的理由杀了对方,“好在”三合会搅了局,绑票了老麦,崔佛也趁乱逃走。此时,正在气头上的崔佛,对麦克只有恨,巴不得三合会替他杀了麦克。后来麦克被小富救了下来。整个过程里,我认为崔佛选择的是绥靖,放任。他想的是麦克死了活该,被救出来算他走运;后来麦克和诺顿卷入被FIB,IAA和梅利韦瑟三方大混战的时候崔佛赶过来救场,我的理解是,其实大家小看了崔佛,他其实心里的确还是对老麦有割舍不下的一份情义,他恨老麦吗?当然,他为什么后来又去帮助老麦?他说是因为老麦不能死,因为老麦还欠他”那一票大的“,而等到他们真的完成了”那一票大的“,老麦过来要和老崔拥抱,老崔却拒绝了,说”我和你不过这个“(选择钻地机方式,化装成押钞员方式有没有这一幕我不记得了)。我认为这是老崔的倔强,或者说是怨妇模式:反正我恨你,反正你背叛过我,什么时候我都可以跟你翻这个帐。这个阴影一直留在老崔心里,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难受。不过,有事儿该办事一样办。
另外,就是恋母情结,他痴痴地爱上了自己绑架的黑帮大佬马丁马德拉索的老(太)婆,这种迷恋就像是臣服,而且荒诞的是这个缺爱的女人也爱上了崔佛。还有一个证据是,如果结尾不杀崔佛,崔佛的老妈就会现身。。。。这个情节还是你们自己看吧。
老崔疯狂,老崔也不疯,老崔简单,老崔也复杂,他的性格有规律可循,他的行为举止却完全像是不定时炸弹,这个人物的塑造,真高明。
干完了崔佛十几年来都梦想的“大案”,几千万金钱进账,每个人都开始为自己落幕了,这个时候,我们的选择就来了,我们该如何替小富做选择?这个游戏从小富正式开始,也将由小富来收尾,是杀掉带自己从小混混变成职业罪犯的老麦,还是杀掉帮了自己很多忙的崔疯子?
我想很多人之所以选择杀掉崔佛,是因为,这一场场剧情,很多都是由老崔引起的,是他好死不死地招惹了梅利韦瑟,是他挑起了整个三合会对他和麦克的追杀,是他强烈要求要最后“干一票大的”。是他本想在麦克了结他和马德拉索的债务时绑架了人家老婆,如果一开始没有他,麦克和小富都会好过一点。可是问题是,玩家站在上帝视角这样想,小富会怎么想呢?
我觉得,这最后的选择,其实是小富对于自己的救赎,小富一开始愤世嫉俗,自以为与众不同,谁也看不上,觉得拉玛这只燕雀不懂自己的鸿鹄之志,一路偷车抢劫,却还对别人指指点点,觉得拉玛整天只会给自己添麻烦,他认识了麦克,认识了崔佛,见识了他们的恩恩怨怨,不知不觉自己也变成了“人物”,虽然脱离了自己街区的帮派,却成了入侵过IAA大楼,杀过FIB探员,抢过最大的银行的"大咖“,连跑去武器店买枪,都会被店老板吐槽半天,钱多到花不完却孤单地坐拥一座别墅,众叛亲离,直到最后去锯木厂救了拉玛,拉玛的一番话才点醒了他,在拉玛眼里,兄弟永远是兄弟,你流落街头,你是兄弟,你富可敌国,你也是兄弟,你的身外之物对我拉玛来说就是坨屎,我要的不是一个冷漠傲气的怪人,要的是一个“虽然你是个傻逼,但是你是我兄弟”的亲情。小富最后应该学到了这些,他可以叫上拉玛,去联合曾经和自己并肩战斗的朋友,就算你是个中年老骗子,就算你是个疯子,就算你们俩互相老想弄死对方,但是在我小富的眼里,你们不过是一对儿二逼,你们都是我的兄弟,我们可以联合起来,去干翻那群混蛋。
我想,这就是小富应该留给自己的交代。
就是这样。
所以末尾,我的选择是不杀崔佛,也不杀麦克,因为崔佛不会再和麦克有交集,除了想要留着崔佛继续操作这个人之外,我想,崔佛这个人,以这个性格和这个设定,他一定会死在街上,或早或晚,或许这也是他自己希望,疯疯狂狂地活着,疯疯狂狂地死去。
只是我不选择由麦克和小富去做这件事,让他活在游戏里,然后死在他自己的未来。